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京教学〔2023〕2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暑期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304am永利集团本科学生奖励办法(试行)》(物院发〔2021〕20号),现决定开展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比例
优秀毕业生分为市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名额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0%;其中按照排序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5%推荐参评市级优秀毕业生。我院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为12人,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为12人。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品德优秀,学术诚信,知行合一。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勤奋好学,成绩优良。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无不合格课程记录(含除体测外所有必修、选修等所有门类科目)。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80分(含)以上;大学英语CET4成绩在425分(含)以上。在评选优秀毕业生过程中,学院将参考毕业生四年成绩及体测通过情况进行选拔。
(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吃苦,肯奋斗,敢担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热爱劳动,乐于奉献,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五)在校期间获校级(含)以上荣誉。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六)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生填写《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2)、《304am永利集团优秀本科毕业生审批表》(附件3),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所有申请者需要上交市、校两级申请表,后根据评选情况择优录取。证明材料上交一份即可。)。于2025年5月7日(星期三)下午5点之前将审批表及获奖证明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上交至liuxingyue@bwu.edu.cn及南实303刘星玥处。
(二)学院评审。学院学生奖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召开学院评审会,根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本单位市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名单。5月14日(星期三)前进行院内公示。
如首次毕业答辩时间与评选工作时间冲突,我院将公示不参考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符合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和学院推荐排序。公示资格名额可适当大于学院推荐名额。待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公布后,确定最终学院推荐名单并上报学校学生奖励资助中心。
(三)学校评审。学校学生奖励资助中心将学院推荐名单提交学校学生奖励资助工作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报学校学生奖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5月30日前,审批结果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系统上报。5月30日17:00前,学校学生奖励资助中心通过“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平台及资源管理系统”上报公示无异议的优秀毕业生数据和相关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是永利集团和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将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开展工作。
(二)严格程序。评选过程中将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和标准,按规定进行结果公示,接受监督,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
五、工作安排及相关说明
(一)由市教委颁发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市级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由学校为304am永利集团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颁发荣誉证书。
(二)优秀毕业生奖励金额为1000元/人,《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和《304am永利集团优秀本科毕业生审批表》存入本人档案。
(三)审批表需逐级签署意见及签字(可手签章),每人限两页双面打印,其中“毕业去向”填报内容为:境内升学、境内就业、境外留学、自主创业、其他;学历为当年取得的学历,填写为本科生毕业。学生照片需粘贴一寸彩色证件照片。
(四)优秀毕业生后期需按照要求提交毕业生感悟及风采展等榜样宣传资料。
3044am永利
2025年4月24日